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3-06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409 次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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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全方位展示青田良好的生态环境、多彩的民俗风情、优美的自然风光、和谐的人文景观,丰富青田县对外宣传的载体,提高青田的美誉度。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决定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美丽青田”主题摄影比赛活动,诚邀省内外专业摄影工作者、业余摄影爱好者参加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、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承办单位:青田县文联、仁庄镇政府、阜山乡政府、高市乡政府、小舟山乡政府、青田县摄影家协会。
二、大赛主题
大赛主题为“美丽青田”。凡在青田境内拍摄的,真实反映青田自然风光、生态环境、三乡特色文化以及城乡建设、特色农业、工业企业、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类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。
三、奖项设置
特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
一等奖3名,各奖8000元
二等奖6名,各奖3000元
三等奖10名,各奖1000元
网络人气奖3幅,各奖2000元
优秀作品100幅,各奖300元
(奖金为税前金额,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)
四、重点拍摄时段推荐
为丰富大赛活动,并为参赛者提供更好的拍摄服务,本次大赛将安排五次集中采风活动,相关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者营造良好的拍摄影氛围和相关后勤服务(具体信息另行公布),集中采风线路推荐如下:
1、3月30日,阜山之行,拍摄清真禅寺庙会、周山梨花、油菜花、七星村美景等;
2、4月20日,高市之行,拍摄石门洞景区、伯温古村、师姑湖、以及陈诚故居、黄镇古村等民国风情村等;
3、5月25日,小舟山之行,拍摄千亩梯田风光、千峡谷瀑布群、乡村美景、生态农业等;
4、9月28日,仁庄之行,拍摄青田鱼灯、龙凤灯等民俗文化、抓田鱼活动、稻鱼共生场景、生态农业、乡村美景等。
5、国庆节期间,拍摄县城夜景。
各摄影者自愿参加上述推荐时段和各摄影点的拍摄采风活动,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的人员,在拍摄区域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。
(二)社会参与。除集中采风推荐线路外,凡在青田境内其他各地拍摄的符合本次大赛主题的作品,均可参赛,请广大摄影爱好者以及普通市民踊跃参与,进行自主拍摄创作。
五、参赛规则
1、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,参赛作品必须是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之间在青田境内拍摄的作品。
2、参赛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投稿,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提倡创新。选送作品幅数不限。
3、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,不能改变原始影像,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调整,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,组照在6幅以内,按一幅计,用透明胶连接。
4、投稿作品须为一式二份,即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。纸质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(不得装裱),背后标贴“参赛表”(见附件)。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曾在参加县级以上摄影比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列入参赛范围。
5、获奖作品必须提供作品的原始电子版,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800万像素以上,jpg格式电子文件5MB,tif格式20MB以上,逾期不提供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项。
6、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、展览、出版画册及媒体报道等宣传用途,不再另付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7、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纠纷,责任均由作者自负。
8、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,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。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,经查实,予以取消获奖资格。等级奖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。
9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。
本次活动的相关资讯详情,请登录浙江摄影网(http://www.zjphoto.org/)或中国青田网( http://qtnews.zjol.com.cn/)查询。
六、截稿时间及投稿方式
截稿时间: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1、纸质作品
请参赛者将参赛作品邮寄至以下地址:
浙江省青田县委宣传部宣传科(青田县县委大院),邮编:323900
联系人:杨林,联系电话:0578—6807611
2、电子文件
请参赛者将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直接上传至“中国青田网”“美丽青田”摄影大赛专题网页,网站将制作专题网上影展,并根据比赛作品的访问情况评选“网络人气奖”。
七、评奖办法
由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、省摄影家协会相关领导与摄影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,于2013年11月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审查、评奖,评奖结果将在“中国青田网”公布。
附件
“美丽青田”摄影大赛参赛表
(填写完整后贴在作品背面)
作者姓名 | | 作品题目 | |
单幅/组照 | | 组照编号 | | 联系电话 | |
通信地址 | | 邮政编码 | |
文字说明 | 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事件说明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