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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内赛事-“美丽下沙”全省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“美丽下沙”全省摄影大展征稿启事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3-05-27 来源: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:6891 次  【打印

  2013年,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20周年,开发区从无到有,从一片滩涂,到现在的花园式生态型城市副中心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为展现开发区建设发展成就、发展变化、城市风貌、人文和自然景观,通过摄影镜头聚焦下沙高校、企业和市民的精神风貌,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省、市摄影家协会,举办“美丽下沙”全省摄影大展,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,欢迎广大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。

  一、主办单位

 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
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

  二、承办单位

 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

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

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

  三、协办单位

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摄影协会

  《今日下沙》报社

  四、参赛细则

  1、作品要求:

   (1)、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作限制,拍摄地点必须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(包括前进工业园区、高教园区)。

   (2)、参赛作品题材、体裁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,照片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裁剪等适度调整。

   (3)、参赛作品未在本开发区组织的其他摄影比赛中获过奖。

   (4)、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(组),作品规格8×10英寸,作品一律不装裱、不收底片,组照、单幅均可,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并粘接成组。(作品获奖后,将与作者联系发送作品原电子文件)。

   (5)、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政编码等。邮寄信封上请注明: “美丽下沙”全省摄影大展参赛作品。

   (6)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本人自负。

   (7)、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。

  2、本次大赛将邀请省、市摄影家协会专家进行公平、公正的评选。

  3、举办单位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。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(包括相关画册书刊的出版、展览、专题影视节目、专题CD、专题网站等相关非盈利行为)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

  4、获奖者的稿酬税由作者本人负责交纳。

  5、入选作品作为申请加入省、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

  6、凡参加本次大展的作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
  五、截稿时间

  2013年8月31日

  六、投稿地址

  杭州市延安路472号市府综合楼3号楼1411室

  联系人:刘真

  联系电话:0571——85811317

  七、奖项设置

  金质收藏奖1名     证书及稿酬20000元

  银质收藏奖3名     证书及稿酬各8000元

  铜质收藏奖6名     证书及稿酬各3000元

  优秀奖200名       证书及价值300元的奖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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